常見消防滅火的原理
1、冷卻法:降低燃燒物的溫度,使溫度低于燃點,促使燃燒過程停止。例如使用水滅火。
可燃物一旦達到著火點,就會燃燒或持續(xù)燃燒。在 條件下,將可燃物的溫度降到著火點以下,燃燒即會停止。對于可燃固體,將其冷卻在燃點以下;對于可燃液體,將其冷卻在閃點以下,燃燒反應就可能會中止。用水撲滅一般固體物質(zhì)引起的火災,主要是通過冷卻作用來實現(xiàn)的,水具有較大的比熱容和很高的汽化熱,冷卻性能很好。在用水甘肅滅火器的過程中,水大量地吸收熱量,使燃燒物的溫度迅速降低,使火焰熄滅、火勢得到控制、火災終止。水噴霧滅火系統(tǒng)的水霧,其水滴直徑細小,比表面積大,和空氣接觸范圍大,極易吸收熱氣流的熱量,也能很快地降低溫度,效果更為明顯。
2、窒息法:減少燃燒區(qū)域的氧氣量或采用不燃燒物質(zhì)沖淡空氣,使火焰熄滅。例如用砂土埋沒燃燒物,使用二氧化碳蘭州滅火器撲救火災。
可燃物的燃燒是氧化作用,需要在最 低氧濃度以上才能進行,低于最 低氧濃度,燃燒不能進行,火災即被撲滅。一般氧濃度低于15%時,就不能維持燃燒。在著火場所內(nèi),可以通過灌注非助燃氣體,如二氧化碳、氮氣、蒸汽等,來降低空間的氧濃度,從而達到窒息滅火。此外,水噴霧滅火系統(tǒng)工作時,噴出的水滴吸收熱氣流熱量而轉(zhuǎn)化成蒸汽,當空氣中水蒸氣濃度達到35%時,燃燒即停止,這也是窒息滅火的應用。